关于开展第二十二届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科普部      发布时间:2014-05-05

京科协发〔2014〕39

各区县科协、基层组织、市工商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

  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评选活动,是一项面向企(事)业单位的基层青年科技工作者的传统活动。旨在为广大优秀青年科技人员搭建展示才干、脱颖而出的舞台,树立刻苦钻研、拼搏创新的榜样,表彰勇于创新创造的先进人物,激励广大青年科技人员为企业创新发展服务,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自1989年开始实施此项活动以来,共评选出3388名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97名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标兵,培养造就了一大批活跃在科技前沿的青年领军人物和技术带头人,成为了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进一步表彰先进、鼓励创新,培养、发现和造就满足首都创新发展需要、能够堪当重任的青年科技人才,为首都科学发展提供持久动力,市科协、市人力社保局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十二届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一)组织领导机构

  市科协、市人力社保局组成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名单详见附件1),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实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科协人事部,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二)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范围为北京地区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表彰,处级干部一般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如全市推荐人选中处级人员所占比例超过20%,由市评选办公室对处级人员统一排序,择优评选。

  (三)表彰名额

  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评选工作每两年一次,本次评选表彰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20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2),其中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标兵2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具备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长期工作在生产、科研第一线,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积极参加企业科技攻关、新产品开发、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等活动,并取得一定的科技成果,表现出扎实苦干、勇于开拓、不断创新的精神;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要的、创造性的成果,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的应用与实践中勇于创新,做出重要贡献;

(4)在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

(5)在传播科学技术知识和新技术推广中取得显著成绩,为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做出重要贡献。

  (二)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标兵评选条件

  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标兵在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获得者基础上产生。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优先获评:

1.在生产科研实践中,解决过关键技术难题或填补国内某一技术领域的空白,有同行专家或业务主管部门验收或鉴定意见;

2.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已经授权的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已推广使用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省市级主管部门验收或鉴定意见;

  3.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著或译著;

  4.参与起草编制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规划,并正式公布实施;

5.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6.在国际行业学术年会宣读专业论文或交流专业论文;

7.在全国性工程专业学术会议宣读专业论文,具有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8.主持过或承担过省、市级大型工程技术项目,并获省市级工程技术类成果奖或科技成果奖。

  三、推荐评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1.各区县科协、园区科协负责本区域内企业候选人的推荐工作,被推荐的候选人经初步审核同意后,由各区县科协、园区科协将候选人申报材料报送至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由市科协直接批复的企业科协和高校科协负责本单位候选人推荐工作,被推荐的候选人经初步审核同意后,由各基层组织将候选人申报材料报送至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市工商联负责所属会员单位候选人的推荐工作,被推荐的候选人经初步审核同意后,由市工商联将候选人申报材料报送至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负责未成立科协组织的园区内单位的候选人的推荐工作,被推荐的候选人经初步审核同意后,由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将候选人申报材料报送至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确定为拟推荐对象的,要在本区(县)、本单位(本系统)、本企业以适当形式公示5个工作日。推荐工作要坚持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审核,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

  (二)评选确定

  对于推荐上报的候选人,由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评选办法》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结果将在市科协网站(//www.saborimports.com)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根据公示结果,最终确定表彰对象。

  四、推荐评选要求

(一)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通过评选活动,努力培养造就富于创造精神的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和各类专家,助力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二)要大力宣传在评选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优秀人物,充分展现企业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和辉煌的发展历程,反映科技人员在企业发展中取得的成就和作出的贡献。

  (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四)候选人选要向长期在国内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五)各推荐单位对拟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认真审核后统一汇总推荐上报。审核内容:

1.是否符合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的申报条件;

  2.陈述业绩是否真实、客观;

  3.提交的材料及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六)认真做好推荐材料的报送工作。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单位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式两份(200字),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见附件3)一式四份;

  3.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两份(1000字);

  4.候选人身份证、职称资格证明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含: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1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取得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财务公章);

  (8)其他材料。

  候选人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意见,填报《征求意见表》(见附件4);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须征求工商、税务、审计、纪检监察、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安全生产、行业主管等有关部门意见,填报《征求意见表》(见附件4)。

  以上附表可在市科协网站(//www.saborimports.com)下载。所有材料请于2014年7月18日前报送至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至qinggongpingxuan@126.com。

  (七)推荐材料要保证客观、准确。候选人推荐材料是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申报单位的四年申报资格,并对候选人的不良信誉记录在案,四年之内不得申报。

  五、表彰奖励

  此次表彰奖励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评选出的优秀青年工程师标兵和优秀青年工程师分别授予“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标兵”、“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称号,并颁发证书。

  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推荐材料报送: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丁乔、高文静、段辉、曾谦

  联系电话:67224832、67235949、84644996、84634995

  电子邮箱:qinggongpingxuan@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9号联合国际大厦甲段10层 北京科技咨询中心人才工作部

  邮政编码:100021

  附件:附件1.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2.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推荐名额分配方案

        附件3.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

        附件4.征求意见表

  

188bet体育与真人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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